D7.「請用至少三百字簡述這七天的故事」上面還綴著「貼一張照片或圖片可抵50字」
-伊莉絲
這七天嗎?
因為只是上來參加研討的而已,她沒想過會住的那麼多天,雖然主因還是因為被強迫住宿……
不過研討會再怎麼忙也不過是兩三天的事,剩下的時間她基本都在處理那個蠢蛋的事跟陪伴女兒。
噢,還有女兒似乎很喜歡那個女生,一直稱呼人家向日葵,還說了平常很少會提的要求。
她實在有點懶的寫字,反正可以貼照片,印個六張貼一貼就好了。
在到電腦室,她稍微挑了六張很喜歡的照片貼在紙上,只是準備要貼最後一張的時候她的手停了下來。
伊莉絲默默看著那照片幾分鐘,最後只是提筆寫下五十字的流水帳然後把照片給收進筆記本中。
那張被她收起的照片畫面是一個純白的孩子手中拿著弦月的髮夾,以及十分稀有的微勾弧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