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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更新:感謝噗友提供的求助管道/蒐證辦法】

一、遇到這類情況如何利用人力銀行求助?(感謝噗友提供)

如果是透過人力銀行找到面試,發生問題和狀況可以事後跟客服回報此項情況,讓人力銀行這邊能去注意該公司的招募情況。雖然沒有確切證據,人力銀行這裡可能沒辦法幫忙,但還是可以告知他們讓他們多留意是否有其他求職者遇到狀況

二、可求助性騷擾相關民間團體。

如果有需要,可以向有接觸性騷擾議題的民間團體詢問處理方式
婦女新知民法諮詢專線:(02)2502-8934
撥打全國保護專線: 113
現代婦女基金會:https://www.38.org.tw/service4.asp?p_kind2=%E6%80%A7%E9%A8%B7%E6%93%BE

三、搜證小技巧(感謝噗友提供)

這種行為已經是性騷擾,根據網路上查到的一些「工作遇上性騷擾該怎麼辦?」資訊,最好方式是蒐證,而言語類的不外乎錄音。
可這種言語性騷擾是突如其來的,當下根本沒辦法錄到。因此應對方法是之後有機會時再開啟錄音,並詢問對方為什麼要對你言語(或肢體上)性騷擾行為,這造成你不舒服、精神傷害等。

四、關於搜證錄音的疑慮(感謝噗友提供)

錄音是不是都要告知以免犯法?法條雖然規定錄音需要事前告知才有效力,但主要是規範「第三者錄音」;如果錄音者為「當事雙方之一」記得不受事先告知原則規範。
只要(1)你是通訊的一方(2)不是出於不法目的,那就有可能不罰。

參考資料

※噗主補充:刑法315-1提到的「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二、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」另外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二十九條第三款:「監察者為通訊之一方,而非出於不法目的者。」

總和以上兩條法條,只要這段對話是你本人(通訊一方)親自錄製,且並無公開至其他場合,並僅做為報案蒐證用並無其他作用,這樣的錄音才能視為合法證據,不然都有可能會被告的喔!